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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8-17 16:17
  • 来源: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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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8月28日(详见附件2)。

(二)面试地点及入场时间:分三个考场进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面试分组名单见附件2。

1、县民族歌舞剧团二楼,8月27日早上7:30-7:50入场,8:00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按自动弃权处理。

2、县融媒体中心二楼,8月27日下午13:30-13:50入场,14:00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按自动弃权处理。

3、县自然资源局十楼,8月28日早上7:30-7:50入场,8:00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

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确认参加面试健康承诺书》(附件4)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得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手表、饰品进候考室、面试室。

(三)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文明应试,不得大声喧哗。

(四)笔试准考证丢失者请于2022年8月26日,早上8:00-12:00到县人社局二楼事管股打印。

(五)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请于2022年8月22日前将个人基本情况编辑短信发送到18670464955确认。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面试前防疫准备

1、为确保考生顺利面试,建议湖南省内考生面试前7天非必要不离开湖南。尚在省外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湖南省永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规定提前抵达考点,以免耽误面试。

2、考生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提前10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入面试的考生,要与招聘机关保持联系,按照招聘机关要求申报本人涉及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于面试当天提供《确认参加面试健康承诺书》(承诺书样式见附件4)。

4、所有考生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面试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还须提供入湘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健康管理措施材料,具体要求为:

①.面试前10天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考生,集中隔离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须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告知书”。

②.面试前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后需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③.面试前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后需提供“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④.面试前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提供入江华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⑤.面试前10天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考生,集中隔离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须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告知书”。

⑥.面试前7天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生,居家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5、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江华县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工作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相关工作要求。

(二)、面试当天有关要求

1、面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以采样时间为准),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无本公告不得参加面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特殊情况由现场防疫专家研判确定是否进入考点。

2、面试当天,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①.无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②.面试前7天内有湖南省外旅居史,未完成入湘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措施的;

③.面试前10天内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实施或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④.面试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未实施或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⑤.面试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未实施或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⑥.面试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未实施或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⑦.面试前7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实施或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⑧.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⑨.尚在我省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4、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入场须有序进行,保持人员间距。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进入考点后,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候考室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防疫专家研判,考生身体条件不允许,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送医疗机构就诊,按照放弃面试处理。

经现场防疫专家研判,考生身体条件允许,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要求处理:

1.经研判后可以排除传染病风险,考生继续回到原候考室等待参加面试,如面试顺序号已过,则等所在考场正在进行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安排参加面试,面试顺序号不变。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面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考生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参加面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后10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招聘机关或疾控部门。

咨询电话:0746-2317800。

附件:

附件1: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名单

附件2: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分组名单

附件3: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4:确认参加面试健康承诺书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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