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涔大道帮扶车间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沱涔大道帮扶车间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沱涔大道帮扶车间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审〔2023]19号 ,建设单位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3456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一座及室外道路等。 项目总投资为 3440230.09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2022年度省级衔接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沱涔大道帮扶车间产业园建设项目;
1.2.2建设地点: 沱涔大道沱岭村和山寨村交界处;
1.2.3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新建一栋厂房,层高8米,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产业园内部道路及产业园东部道路建设约2496.5㎡;产业园内部给排水、电力、通讯及基本配套设施等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项目总投资为3440230.09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3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该工程位于 沱涔大道沱岭村和山寨村交界处,工程所包括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规定执行 。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本次招标 o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þ 不要求,
o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o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o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其他要求:1.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3.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þ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o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修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第二代
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电话 0746-2323316。
9.其它
9.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9.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9.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非招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9.5材料调差: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行调整价格报价。中标后如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变化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华府1路1号
联 系 人:钟婷
电 话:15211663637(经本人同意公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紫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朝阳小区2栋1单元302
联 系 人:陈雪英、高盛翔、达海群
电 话: 18153340411 (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施工招标公告、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