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政府采购
分享到:
滨江大道出让82宗地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7-24 10:57
  • 来源: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作者:
  • 字体【      】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滨江大道出让82宗地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江发改审〔2024〕124号,建设单位为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 3640418.88 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滨江大道出让82宗地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1.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滨江大道旁;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主城区南部,南邻城市主干道滨江大道,东接城市主干道萌渚路,南部为西河。该地块共分为地块一、地块二82宗小地,其中地块一为42宗,地块二为40宗。主要包括滨江地块市政道路管网与排洪泄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 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 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 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 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90☑天( 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滨江地块前期平整、管网改迁、电力改迁、燃气改迁、房前入户道路硬化、雨污管安装、自来水安装、永久用电、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和国务院 2000年279号令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1.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3.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修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0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经理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2317712。

9.其它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 1 号;

联 系 人: 贺雯 ;

电    话: 0746-237176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路209号;

联 系 人: 罗豇,王炜,余艳霞;

电    话: 1879775969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1.滨江大道出让82宗地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2.图纸、工程量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