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大锡至码市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以下 简称“本项目”) 已由湘交函【2022】5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发包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大锡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2.2.1 建设规模: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至码市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全长约25公里,主要是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处置,路基拓宽,然后再进行沥青砼加铺,沥青砼路面厚5+4cm,路面宽度6.5米;总投资约5249.945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江华县大锡至码市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是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监理服务。
2.2.2 发包范围:江华县大锡至码市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服务。
2.2.3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2.4 监理招标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5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担任过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指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的监理负责人,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华县人民政府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有修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交易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3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社保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准时参加。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退还其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2350578。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联系人: 黄熠
电 话: 0746-2332403
招标代理:湖南中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河东双洲路交汇处湘江明珠C栋101
联 系 人:杨永超
电 话:18821978787(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