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白芒营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监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许准字【202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和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江华县白芒营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监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 江华瑶族自治县 。
2.3 建设规模:建成高标准农田3.0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2 个标段,监理工程内容包括:包含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措施等监理服务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一标段 |
所负责的标段 |
地点 |
施工招标控制价 |
监理费招标上限价为:49.49万元 |
第一标段 |
大圩镇长山村、莲花村 |
2518132.22元 |
第二标段 |
大圩镇文海村、宝镜村、大布湾村、大圩社区 |
3612261.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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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大圩镇良缘村、聂家村、竹林村 |
2800870.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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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大圩镇文明村、高寨村、草皇村 |
2266726.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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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
桥市乡新石村、野猪桥村、猴山村 |
237078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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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标段 |
牛趾田村、神仙洞村、羊头山村、柏家村 |
3415373.8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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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标段 |
草坪村、齐心村、小贝社区 |
3773920.1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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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所负责的标段 |
地点 |
施工招标控制价 |
监理费招标上限价为:46.51万元 |
第六标段 |
涛圩镇西凤村、石头寨村、栎湾村 |
1724869.16元 |
第七标段 |
涛圩镇白竹塘村、杉木根村 |
2827992.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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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标段 |
白芒营社区、黄泥江村、骥马塘村、角塘村 |
3121765.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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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标段 |
大山脚村、新五庵岭村、鱼古湾村 |
3028644.7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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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标段 |
联合村、社湾村、莲山村 |
33197912.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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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标段 |
车下村﹑茫海洲村 |
2670770.9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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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标段 |
牛趾窝村 |
2933461.42元 |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水利水电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7 其他:投标人允许参加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华县人民政府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江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江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4.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447466253@qq.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交易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7.3、投标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是项目总监)到场参加投标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6个月(2022年4月-2022年9月)连续社保证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该项目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的二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华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746-232347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
联 系 人: 黄龙;
电 话:0746-2323473;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611
项目负责人:张玉情
电 话:0731-899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