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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6-09 11:02
  •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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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财政厅、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湘财资环指[2021]69号、江发改字[2022]83号文,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形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72.1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1.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大干村、山口铺社区、河路口镇木鸡山石场和水口镇海门石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2721483.00元;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1.4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5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1.6  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包括以下工程: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大干村、山口铺社区、水口镇海门石场和河路口镇木鸡山石场的露采场区、工业广场、堆料场进行生态修复复绿,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拆除构筑物拆除及废弃物外运、场地平整、土壤重构、植被绿化及配套设施等,满足地表覆土及苗木种植的要求,项目总投资为2721483.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矿山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2.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或水工环地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采用承诺制或兼职),提供近3个月(2022年01月-2022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2.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于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持:①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和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⑤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⑥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结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仅省外企业)等以上有效证明文件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远志新外滩维也纳酒店611室)获取招标文件。凡资料不全、投标单位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5.2 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4 投标报名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报名成功后,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否决其投标。

5.5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16509626@qq.com)并电话通知,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投标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6-5211759。

8、其它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为确保本次投标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投标人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本项目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8.3所有投标人代表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开标室直至开标结束离开开标地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8.4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开标室。开标时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联 系 人:韦涛

电    话:0730-2322870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远志新外滩维也纳酒店611室

联 系 人:周明

联系电话:0731-8862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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