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我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环发〔2013〕2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编制了《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阐明了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部的风险源分布情况,阐述了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及其可能性后果,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应急措施。其内容涉及到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应急响应、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更新等内容。它是指导本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技术性指导文件。
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切实保证本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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