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检查中,着重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进货清单和渠道、灭火器配备和安全警示标识、违法经营进行了仔细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整改指令书的形式下达经营负责人,限期整改。
联合检查组还深入到农村,对于利用小货车、三轮车进村贩卖鞭炮的行为进行了查缴和教育。
此次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执法人员13人。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及其他南杂商店10处,查处无证经营的烟花8箱、鞭炮230件,对于无烟花爆竹专卖经营证商铺发现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查缴。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有效确保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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