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湖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和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一次调整。
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兹定于2026年11月16日公开举行江华瑶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
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00
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十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江华瑶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意见稿)》。
四、听证代表报名、遴选及须知
(一)报名对象
江华瑶族自治县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优先接纳被征地利害关系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
(二)报名材料
公民个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12: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712办公室),联系人:罗锋 联系电话:18974644698(经本人同意公开)
(四)代表遴选规则
本次听证会代表名额控制在25人以内。报名人数未超过名额的,符合条件全部确定为听证代表;报名人数超出名额的,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兼顾不同乡镇、不同区片、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群体,确定听证代表,集体经济组织、利害关系人推选代表优先。代表确定后,将在听证10个工作日前以电话、书面《听证通知书》形式告知入选代表。
(五)听证材料查阅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712办公室)查阅《江华瑶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意见稿)》;入选听证代表,将在听证会10个工作日前领取全套听证材料。
(六)听证参加人权利与义务
权利:听证代表有权陈述意见、提出质询;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回避;有权查阅听证笔录,核对本人发言记录;未入选听证代表的利害关系人,可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与听证会上发言一并纳入听证材料,作为区片地价调整成果报批参考。
义务:听证代表须本人参会,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特殊情况经主持人批准除外);遵守听证会会场纪律,不得扰乱听证秩序,如实反映意见。
五、听证事项说明
本次听证会听取的意见、听证笔录将作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报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公告公示方式
本公告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5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