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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桂采石场申请暂缓修复原采矿权开采破坏区域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2-1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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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9月30日下发《关于明确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监管有关事项的函》文件精神,由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桂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修复区域全部位于拟设矿权内或拟设为新矿权工业广场。经采矿权人向我局申请暂缓对原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桂采石场开采破坏的区域进行修复,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桂采石场申请暂缓修复原采矿权范围(坐标)、修复责任主体、修复时限等向社会公告。

本次申请暂缓开展修复治理区域

序号

X

Y

修复主体

修复时限

1

2747129.94

37572698.50

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桂采石场

待拟设采矿权核发采矿许可证后按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修复

2

2747036.57

37572690.41

3

2747000.39

37572640.47

4

2746974.34

37572675.72

5

2747064.54

37572750.80

6

2747089.56

37572789.10

7

2747093.72

37572901.55

8

2747039.74

37572948.12

9

2746966.58

37572894.94

10

2746846.88

37572697.04

11

2747010.55

37572518.71

12

2747043.76

37572521.54

备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

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12.10-2025.12.17)

若有异议,请与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人:韦涛电话:13974687500

附件1 原采矿权范围与规划开采区范围套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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