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1-18 18:06
  • 字体【      】

黄菊香:

你不服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现已审结。复议机关依法作出江政复〔2025〕4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对你的行政处罚。因采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江政复〔2025〕4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湖南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本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