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牵头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清单编号:五十)指出“自然资源部门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生态修复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对照《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现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自然资源部门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生态修复监管工作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从严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年度任务,督促持证矿山履行“边生产、边修复”义务,进一步强化矿山生态修复监管。
三、整改措施
(一)从严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强化监督考核,将“打非治违”、部省矿产卫片图斑反映全问题整改、非法开采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考核;压实属地责任,压实县自然资源局、乡镇党委政府对矿山开采的巡查责任,认真开展矿产资源违法“双零”行动、打击“非法开采”三年集中行动(2023-2025),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打击力度,强化执法震慑力;对非法开采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后,责令违法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并配合做好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强化各类矿山生态修复。一是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部署,对我县三年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关闭退出砂石土矿生态修复、2022年和2023年省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回头看”,共发现问题图斑10个面积22.48公顷,已经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巩固了修复成果。二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认真实施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域)。三是严格督促落实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义务主体责任。通过年度验收、分期验收等措施持证矿山履行“边生产、边修复”义务,严格生态修复基金计提使用,确保生态修复质量。(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整改工作进度及成效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矿山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打非治违”、部省矿产卫片图斑反映全问题整改、非法开采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考核,出台制定了《江华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方案》;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压实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对矿山开采的巡查监管责任,早发现、早制止,共组织巡查148次,发现制止违法行为15次;认真开展矿产资源违法“双零”行动、打击“非法开采”三年集中行动(2023-2025),共发现违法行为24宗,共立案查处非法开采案件9宗,没收非法收的42.6436万元、罚款4.8745万元,加大了对非法开采行为打击力度,强化执法震慑力;对非法开采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后,责令违法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0.08公顷;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并配合做好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工作0宗。全面禁止了非法采矿行为,对已经发生的非法采矿行为已经查处到位、生态修复到位,矿山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强化各类矿山生态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部署,对三年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关闭退出砂石土矿生态修复、2022年和2023年省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回头看”,共发现问题图斑10个面积22.48公顷,已经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巩固了修复成果。二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安排,扎实做好了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域)实施工作,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8个,面积58.97公顷,2025年“夏季攻势”治理任务24公顷,已经全面完成,并且报省自然资源厅销号;“十四五”期间我县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03个,面积199.26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率为92.25%,超额完成了“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60%的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压实了党委、政府、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通过了10个矿山的生态修复方案评审、24个矿山生态修复分期(关闭、闭坑)验收,督促持证矿山切实履行了“边生产、边修复”义务;严格生态修复基金计提使用,2025年新计提生态修复基金195.33万元、核实提取使用307.3万元,确保生态修复质量。
五、销号验收情况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特此报告。
以上公示五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
联系电话: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0746-2322870
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0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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