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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动用矿产资源涉及的高石山石灰岩矿区新增的已动用未处置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产评估报告》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5-2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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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动用矿产资源涉及的高石山石灰岩矿区新增的已动用未处置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产评估报告》(湘联信资评报字〔2025〕LX0018号)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4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

通讯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江华大道江华瑶族自治自然资源局

邮编:425500

联系电话:0746-2322870

附件:

1.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动用矿产资源涉及的高石山石灰岩矿区新增的已动用未处置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明细表

3.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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