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问题整改完成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1-20 14:49
  • 字体【      】

整改任务: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指导不到位,牵头督导不力。2023年永州市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824件,其中畜禽养殖问题368件,占比20.2%。(监管指导不到位,生猪养殖污染扰民问题反映强烈。)江华县清园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排周边水塘。

目标: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养殖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企业违法行为得到查处,杜绝养殖废水非法外排。

措施: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2024年永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州市牛蛙养殖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乡镇属地管理、村组协防协管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水产养殖问题排查与整治工作。

2.强化问题督办整改。针对信访投诉的畜禽养殖问题,要求各乡镇和养殖户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按照“一场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等问题,整改到位后要按规定流程及时申请销号。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全部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及运行情况、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方案,并定期更新。

3.持续推进资源化利用和水产生态养殖。全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并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和后续监管工作。

4.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 渔业高质量发展等项目,大力推广水产生态养殖。

5.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农业农村部门与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和林业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压实部门责任。

6.依法依规查处纠正企业违法行为。对外排的粪污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清理,对有污染隐患的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整改,保证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养殖主体加强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生产记录台账,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长期坚持)

效果: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了《2024年永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州市牛蛙养殖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了水产养殖问题排查与整治工作。

2.强化问题督办整改。针对信访投诉的畜禽养殖问题,已按照“一场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全部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及运行情况、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3.持续推进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加强后续监管工作。

4.已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 渔业高质量发展等项目,大力推广水产生态养殖。

5.部门联动加强。农业农村部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林业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增多,各部门责任清晰。

6.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已对清园养殖场立案查处并要求对外排的粪污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清理,对有污染隐患的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整改,保证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生产记录台账,已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

验收销号意见:销号意见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1月24日

联系电话:0746-2311567

附件:关于永州市畜禽、水产养殖行业监管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