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唐建球检察长的提请,决定:
免去谭持静、潘开和的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杨娟、彭凌、宁基锋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