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湘水发[2019]4号)文件精神,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关于对各市州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的函复》及永州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批复》,对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及“一站一策”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确定了我县138座整改类小水电站及整改内容。目前,138个整改类水电站已完成了整改任务,并经县级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17时前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查。
电话:0746-2315565
地址:沱江镇豸山路82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水利局代章)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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