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我县生态环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三区”的划定已通过上级部门技术审核完成调整。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畜禽规模养殖“三区”划定方案》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