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江华国有林场,中央、省、市驻江华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许〔2023〕98号)《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24〕4号),现将《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补助项目及其标准》予以公布,请你们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
1.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2.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收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3.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收青苗林木及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4.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其他项目补偿标准
5.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补助标准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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