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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3年度职工月均工资8290元,社保缴费、工伤待遇、人损赔偿等将调整(附工伤待遇一览表)
  • 发布时间: 2024-08-28 10:22
  • 来源: 劳动小便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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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480元

2024年6月20日,湖南省统计局发布2023年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480元,2023年度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015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277元,并分别发布了各行业的年平均标准。折算成月工资分别为2023年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290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8084.5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023.08元。

历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根据人社部等四部门在《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中“关于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的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全省用人单位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参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即以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得出缴费基准值。

2024年度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准值暂定为 6755 元/月。(湖南发布2024年度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准值6755元!工伤待遇核定基数暂定7417元!)

2019年至2024年湖南省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


二、影响到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号)规定,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发相关待遇。从2021年开始,工伤保险全省统筹,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采用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省人社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也明确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但依据《湖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办法》规定,涉及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的,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涉及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年度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基数执行,并逐步调整至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一致。即逐步实现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基数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也即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将逐步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保持一致。当前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基数暂定7417元、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暂定6755元。

1.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上下限。“三金”计算依据为本人工资,计算待遇时不得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不低于4974元/月、不超过24870元/月。

2.生活护理费的标准。工伤职工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支付标准,即分别为4145元/月、3316元/月、2487元/月。

3.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被认定工亡的,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即49740元。

4.项目参保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的核定。依据《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号)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无法核定的,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相关待遇核发基数。

注:《湖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涉及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逐步调整至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一致。

三、影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误工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三、影响经济补偿个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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