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分享到:
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再提标
  • 发布时间:2021-03-26 01:40
  • 来源: 县民政局
  • 作者:朱玲敏
  • 字体【      】

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次对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标准进行“提标扩面”,逐步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

今年该县再次把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救助水平、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从2021年1月1日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000元/人.年提高到4500元/人.年,月人均救助水平由不低于240元提高到不低于251元,其中A类月发放标准由345元/人提高到375元/人,B、C两类月发放标准维持去年235元/人、175元/人不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435元/人.月提高到488元/人.月;养老机构中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50元/人.月提高到741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每项发放标准由65元/人.月提高到70元/人.月。

据了解,该县今年3月份共有15584名农村低保在保对象,2636名农村分散特困供养救助对象,413名集中供养对象,3394名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6180名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此次提标让更多群众分享了发展成果,共享改革红利,更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