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3-121
江发改审〔2023〕104号
关于江华县大石桥乡大石桥村73.44KW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光伏发电工程,增加村经济收入,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大石桥乡大石桥村73.44KW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304-431129-04-01-195151。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大石桥村村委会办公室大楼屋顶。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面积364平方米,系统安装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电缆等,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四、项目总投资28.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业主单位对本项目采用不招标方式,由业主通过集体决策程序自择施工队伍。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