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3-145
江发改审〔2023〕111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豸山社区豸山寺崩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消除豸山寺地质灾害隐患,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社会秩序,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豸山社区豸山寺崩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5-431129-04-05-882308。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豸山社区豸山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局部清危+主动防护网综合治理工程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四、项目总投资147.6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及争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业主单位对“本项目申报的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参照委托、公开的形式在县级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方式交易,勘察、设计、监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法定程序执行”的招标事项核准。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