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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3-04-28 18:49
  • 来源: 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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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2-0702-2023-116

江发改2023102

关于江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积极实施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2304-431129-04-01-484258

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涔天河镇、大圩镇、大锡乡、界牌乡、码市镇、桥市乡、沱江镇、小圩壮族乡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产业道路建设、机耕道建设及护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214.4万元其中白芒营镇机耕道建设21万元;涔天河镇机耕道建设17万元;大圩镇产业道路建设25.6万元;大锡乡产业道路护坡设施建设29万元;界牌乡机耕道建设大林江村4万元、伍家寨村8万元;码市镇产业道路建设民主村20万元;桥市乡机耕道建设桥市村7.5万元;沱江产业道路建设沱岭村12万元、茫海州村15万元;小圩壮族乡产业道路建设金田村28.3万元、陈家村27万元,共9个乡镇12个行政村。资金来源为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34月至2023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在同一地点实施的同一项目,应整合实施,并依法进行核准。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业主单位对本项目申报的12个30万以下工程施工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由业主通过集体决策程序自择施工队伍。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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