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3-116
江发改审〔2023〕102号
关于江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
批 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积极实施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4-431129-04-01-484258。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涔天河镇、大圩镇、大锡乡、界牌乡、码市镇、桥市乡、沱江镇、小圩壮族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产业道路建设、机耕道建设及护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214.4万元,其中白芒营镇机耕道建设21万元;涔天河镇机耕道建设17万元;大圩镇产业道路建设25.6万元;大锡乡产业道路护坡设施建设29万元;界牌乡机耕道建设大林江村4万元、伍家寨村8万元;码市镇产业道路建设民主村20万元;桥市乡机耕道建设桥市村7.5万元;沱江镇产业道路建设沱岭村12万元、茫海州村15万元;小圩壮族乡产业道路建设金田村28.3万元、陈家村27万元,共9个乡镇12个行政村。资金来源为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在同一地点实施的同一项目,应整合实施,并依法进行核准。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业主单位对本项目申报的12个30万以下工程施工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由业主通过集体决策程序自择施工队伍。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