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3-075
江发改审〔2023〕89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石晒村12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光伏发电工程,增加村经济收入,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石晒村12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303-431129-04-01-516722。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石晒养老服务中心屋顶。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使用村养老服务中心屋顶面积590平方米,电站总装机容量125KW,系统安装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开关箱,电缆等,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四、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同意业主单位对“本项目申报的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参照委托、公开的形式在县级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方式交易,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法定程序执行”的招标事项核准。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