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1-140
江发改字〔2021〕78号
关于江华县集中隔离点搬迁维修改造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预算文本、项目决策单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学控制传染疾病传播,原则同意实施江华县集中隔离点搬迁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108-431129-04-05-223037。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沱江镇萌渚路75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维修改造卫生科技大楼630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地面、墙体、天棚、门窗、水电、照明、监控、消防、电梯、化粪池等,以及购置电风扇、热水器、灭火器等,设置80间隔离房。
四、项目总投资69.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江政发[2018]5号文件对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招标活动。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