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19-124
江发改字[2019]98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体育长廊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水口镇体育长廊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体育长廊项目,项目代码:2019-431129-89-01-039173。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盘王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体育长廊占地约8亩,包括1个休闲广场、2个篮球场、1个羽毛球场、1个气排球场、1个蹴球场、1个乒乓球场等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2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五、建设期限: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招投标事项: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没有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核准由建设方自择有资质的设计、监理单位;核准该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含主要材料、设备)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照委托、公开招标方式交易。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好其他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并严格按此批复内容建设。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项目代码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