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19-108
江发改字〔2019〕82号
关于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财政部门资金指标文件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原则同意实施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431129-77-01-037934。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圩镇城区,厂址位于崇江河东侧、太平寨西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000m³/d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厂区构筑物包括组合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紫外线消毒计量渠、在线监测室、污泥脱水间、值班室、仓库等;采用“A2/O+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四、项目总投资185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单位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核准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按江政发[2018]5号文件执行,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公开招标。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