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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19-11-08 09:48
  • 来源: 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 作者:刘新凤
  • 字体【      】

K0002-0702-2019-108

江发改字201982

关于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单位报来的《关于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财政部门资金指标文件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原则同意实施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431129-77-01-037934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圩镇城区,厂址位于崇江河东侧、太平寨西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000m³/d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厂区构筑物包括组合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紫外线消毒计量渠、在线监测室、污泥脱水间、值班室、仓库等;采用“A2/O+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四、项目总投资185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单位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912月至202112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核准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按江政发[2018]5号文件执行,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公开招标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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