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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颁发“带押过户”不动产权首证
  • 发布时间:2023-10-25 14:25
  •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 作者:曾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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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江华县农村商业银行为申请人杨先生成功办理了首本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权证书。这是该县房屋出卖人在未还清银行贷款、注销抵押权登记的前提下,直接 “带押过户”给房屋买受人,并成功同步办结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的首例业务。

据介绍,“带押过户”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卖方无需还清贷款和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将不动产转移给买方,由买方重新到银行申请新贷款的登记模式。该县目前探索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的模式为“抵押权变更模式”。在该模式下,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三方达成一致,约定好抵押权变更等内容,登记中心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该县目前以同一银行金融机构住宅类不动产抵押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将进一步推进常态化“带押过户”服务。

不动产“带押过户”推行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和金融机构通过部门深度协同,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将原来的“三项登记业务”变为“一件事一次办”,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大力减轻企业和民众筹措资金的压力,缩短房产交易周期,及时满足企业和民众对财产权高质高效保护的需求,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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