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预先核准: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发起人亲笔签名;内容包括拟成立社会团体的名称、类别、业务范围,成立理由,发起人情况、身份证明或发起单位基本情况。
(2)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样本》制定,分总则、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章程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等七大章节内容。
2、成立登记审批: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
2、《社会团体登记事项表》
3、《社会团体筹备工作座谈会议记录表》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5、《章程》及《章程核准表》
6、负责人名单及《负责人备案表》
7、《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8、《常务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9、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决议纪要和收取会费标准的决议纪要
10、《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1、《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12、《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13、《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14、《社会团体账户及各类印章备案表》
15、社会团体住所证明
16、验资证明
17、《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
18、秘书长承诺书
19、党建工作承诺书
20、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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