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随机抽查事项要实现大部分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农业执法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随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及时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合理规范使用“双随机、平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及时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9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事项 |
具体内容 |
检查对象 |
执法人员范围 |
检查股站 |
时间安排 |
||
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频次 |
||||||
1 |
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 |
农作物种子生产者、经营者 |
5%以上 |
2次 |
农业 |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 |
全年 |
2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质量安全等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 |
5%以上 |
2次 |
农业 |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 |
全年 |
3 |
肥料监督抽查 |
肥料质量安全等 |
肥料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 |
5%以上 |
2次 |
农业 |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