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林发〔2019〕43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事务
中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事务中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5日
主题词:事务中心 乡村振兴 实施细则 通知
发:局属各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
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事务中心服务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林业事务中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乡镇林业工作站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林站发〔2018〕137号)和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工作站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林资〔2019〕7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实质,紧密结合我县林业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我县林业事务中心在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生产组织、林政执法、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提高林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的能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二、工作目标
我县林业事务中心共有16个,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与广大林农的联系最直接和紧密,有利于为林农在参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以及生态惠民等方面提供多渠道多方式的专业化服务,为推进我县美丽乡村生态建设,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弘扬乡村生态文化,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到2022年,在全县各乡镇逐步建设各具特色、林农满意的林业事务中心。
三、工作内容
各乡镇林业事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各乡镇的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确定和有重点地选取不同的服务主题和具体内容。
(一)服务主题
1.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生态旅游等林产业;
2.建设秀美宜居村庄,搞好村旁、宅旁、水旁、路旁、院内和闲置地块的绿化美化以及乡村湿地保护修复、乡村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等;
3.挖掘文化资源,弘扬乡村生态文化;
4.为民办事,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等。
(二)具体内容
1.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
2.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的办理,林木采伐指标“进村入户”;
3.造林绿化技术服务的传授与推广,造林绿化规划设计,造林绿化“测土配方”,种苗供应“良种基地化”,护林员管理和助力精准扶贫;
4.林下经济、森林保险的业务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和指导,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建设;
5.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以及疫源疫病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6.退耕还林、森林生态公益林、天然保护林、造林和抚育间伐等各种惠农补助资金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选取服务主题及内容
各乡镇林业事务中心充分利用自己的工作优势和潜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各乡镇的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和目标,有重点地选取不同的服务主题和具体内容。
(二)规范服务程序
1.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种工作和服务制度。每个林业事务中心必须有岗位职责、廉政建设、工作纪律、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栏,工作人员去向牌,以及各村的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森林禁伐区、天然保护林和生态红线等森林详细分布图。
2.公开服务指南及承诺。包括:重点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收费依据和标准、监督电话、服务承诺等,详细列出服务项目清单,公开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征占林地审批、野生动植物及产品经营许可证和驯养证等重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采取印发工作服务指南和手册、发放服务宣传单和工作联系电话名片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手机微信、QQ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服务,方便林农了解有关林业政策规定和业务要求。
3.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各乡镇林业事务中心以服务林农为宗旨,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对手续、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地当即办理,不得推诿和拖延;对于手续不全、需要补充材料的,采取一次性告知;对需要调查或者上报审批才能办理的,采取限时办理和服务承诺制。以受理、办理、回复、跟踪评价为标准程序,让工作人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达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减轻林农负担,为林农提供高效便捷的林业服务。
4.各林业事务中心建立工作服务台账,接受林农评价和上级督查,按要求填报服务主题、全程代理和其他服务表格(表二、表三、表四)。
(三)健全服务网络,实现互联互动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林业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营造林、资源、科技、森林防火等信息平台的对接共享,扩大服务覆盖面。建设县、乡镇、村组的服务网络,搭建三级联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设立村组一级服务受理点,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要求各林业事务中心与林业局各股室进行工作对接,每个站的电脑系统里必须有本乡镇的林地一张图、卫片图、林改图、公益林、天保林、退耕还林等各种项目的竣工小班图及各种惠农补贴发放花名册等信息,使广大林农足不出乡镇或村就可完成各项申请和查询有关造林、抚育、天保林、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等惠农补贴的发放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有序推进全县林业事务中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立以县林业局局长朱龙江任组长,副局长何华林、盘路江、侯艳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营林站、资源林政股、林权办、森保站、科教站、退耕办、行政审批中心、森调队、作风办等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源林政股,由刘艳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技术指导组
组长:何华林;技术负责人:资源林政股长、林权办主任、营林站长、科教站长、森保站长、退耕办主任、森调队长、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三)工作督查检查组
组长:盘路江;成员:作风办主任、人事股长、办公室主任、计财股长。
(四)具体实施工作组
组长:各林业事务中心主任;成员:全林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局机关有关股室工作人员。
六、责任分工
林业事务中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由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和支持,有关股室积极参与,合力推进,各乡镇林业事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根据服务主题和工作内容不同,具体分工如下:
资源林政股: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林木采伐指标“进村入户”,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培训,整个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和监督情况通报评比等日常工作管理;
行政审批中心:负责林木运输证、植物检疫证的办理及行政事项审批审核;
营林站:负责营造林、抚育及经营管理技术的传授与推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美丽乡村建设,对接县里和乡镇的乡村振兴政策和项目落实;
科教站:负责测土配方、种苗培育、油茶营造等技术推广和运用,助力精准扶贫等;
森保站: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疫源管控和疫病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林改办:负责林下经济、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和指导,林业事务中心内部管理工作,包括林业事务中心岗位职责制度栏和“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办理流程栏等图表的制作;
退耕办:负责退耕还林项目、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政策宣传和补助资金造册发放工作;
森调队:负责各项工程图层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办公室:健全林业事务中心服务网络和后勤保障,做好上传下达及宣传工作;
计财股:做好资金保障、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添置工作;
人事股:负责工作人员调整和岗位培训工作;
作风办:监督林业事务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和受理群众投诉工作,发布工作进度通报;
林业事务中心:负责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9年5月)
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和安排林业事务中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对各乡镇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和资料收集,了解各乡镇的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林业事务中心的队伍建设情况,全面掌握各林业事务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侧重点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各种不同服务主题和具体内容。
(二)业务培训和选取试点单位(2019年6月)
1.组织培训
组织全局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学习,培训内容有:政治思想教育、林业法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特别是有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有关内容,使参与的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服务内容、明确服务程序、提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办事效率高、勤政廉政的林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
2.确定试点单位
经过调查摸底,综合考虑各乡镇的具体情况,结合各林业事务中心的工作优势和潜力,按照省局的要求,试点林业事务中心数不少于全县总林业事务中心的30%。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码市、涔天河、白芒营、沱江和小圩林业事务中心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试点单位。
(三)组织实施(2019年6月—2020年底)
2019年6月开始按照细则有计划分步骤认真组织实施。
1.试点阶段(2019年6-9月):被选取试点的5个站,各站选取1-2个服务主题进行试点,完成示范引领;
2.全面推开阶段(2019年10-12月):试点站对所有的服务主题和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推开;
3.全面推行阶段(2020年):在全县所有乡镇林业事务中心进行全面推行。
(四)总结评估(每年12月底前)
每年12月底前,县林业局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主要评比内容有服务主题、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方法、群众满意度等,经过综合考评,选出部分工作成效突出的林业事务中心,选取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比较好的工作方法、模式和经验在全县推广实施。
(五)资料上报时间
1.试点单位名单及实施细则在2019年7月5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2.2019年试点期,各示范工作站在9月20日和12月20日上交表二至表四到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
3.2020年全面推行阶段,所有林业事务中心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上交表二至表四到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
4.每年12月20日前,林业事务中心填报“乡镇林业事务中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表”到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在12月底前由资源林政股选择部分工作成效突出的林业事务中心上报市林业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重要性,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作为林业局的首要任务,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监管指导,每个局领导亲自联系一个示范林业事务中心,试点期内,每个示范站必须安排2至3个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在全面推进阶段必须安排一个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在人力上给予保障,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见附表一)。
(二)落实经费保障
改善乡镇林业事务中心的办公、交通、通讯、信息化工作条件,健全信息服务网络。
(三)加强进度督促
县林业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各有关责任股室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各负其责、加强技术指导,各林业事务中心要按时报送工作内容和进度。工作督查检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考核中来。
(四)强化激励制度
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年终评优和绩效工资挂钩,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1.试点单位和试点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工作人员安排表
2. 服务主题表
3. 全程代理服务表
4. “一站式”其他服务表
5.乡镇林业事务中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表
附表一:
试点单位和试点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工作人员安排表
试点乡镇 林业事务中心 |
联系领导 |
技术员 |
工作人员 |
码市 |
盘路江 |
何乾峰、邓琦 |
唐江华、周玉华、彭先其、全诗勇 |
涔天河 |
何华林 |
陈政、凤江华 |
周江林、黄戊嫦、朱欢庆、陈爱平 |
白芒营 |
侯艳 |
杨高月、施元武、李昌葵 |
陈大友、刘丽艳、蒋春林、曾小艳 |
沱江 |
侯艳 |
韦和成、唐永红 |
莫绍权、李盛龙、刘艳、王江萍 |
小圩 |
何华林 |
蒋文林、罗超宪 |
蒋顺英、刘新林、周命雄、赵华龙 |
附表二
服务主题表
时间 |
主题 |
具体内容 |
服务人 |
服务对象 |
村组 |
地名 |
满意度 评价 |
评价人电话 |
评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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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题:①林产业②乡村绿化③生态文化;2、满意度评价:①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不太满意④不满意。
附表三
全程代理服务表
时间 |
代理内容 |
服务人 |
服务对象 |
村组 |
地名 |
满意度评价 |
评价人电话 |
评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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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满意度评价:①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不太满意④不满意。
附表四
“一站式”其他服务表
时间 |
服务内容 |
服务人 |
服务对象 |
村组 |
地名 |
满意度评价 |
评价人电话 |
评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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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满意度评价:①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不太满意④不满意
附表五
乡镇林业事务中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表
( 年) 林业事务中心等级:
乡镇林业事务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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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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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独立设站②区域站③农服中心加挂牌子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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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事务中心地址(填到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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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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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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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央投资的国家标准站②地方投资的国家标准站③其他 |
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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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垂直②双重③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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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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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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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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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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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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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乡镇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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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乡村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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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乡镇林地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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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乡镇森林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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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乡镇草原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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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乡镇林木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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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事务中心所在区域 (打两次√) |
山区/丘陵/平原 |
农区/牧区半牧区(农牧交错区)/牧区/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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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目标(单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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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业兴旺②生态宜居③乡风文明④治理有效⑤生活富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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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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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农牧民户/人数 |
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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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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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林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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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户数/人数 |
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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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内容及典型事例(300-500字,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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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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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林业事务中心等级参照《乡镇林业事务中心工程建设标准》填写;2.无服务合作社或林草企业的可不填写相关内容;3.不掌握林木覆盖率指标的可不填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