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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直达资金对账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8-04 09:17
  • 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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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财办〔202022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直达资金对账

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直达资金对账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江华瑶族自治县直达资金对账制度

                          

                           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3

江华瑶族自治县直达资金对账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工作,保证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确保资金的安全, 规范、有效运行,提高单位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账内容

包括与省市财政部门对账、各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对账。

二、对账职责分工

  (一)财政局预算股、业务股室与上级部门对口科室核对分解下达直达资金的预算指标信息,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对上级国库直达资金的调度情况。

   (二)财政局业务股室负责归口管理预算单位的对账工作,建立相应的指标台账(含调整指标、已发文未下达指标),及时与预算单位进行对账,与系统核对,实行实时动态管理。

  (三)各预算单位建立相应的指标台账,及时与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核对资金指标信息,以及本单位的资金拨付和资金结存账。

三、对账要求

   (一)各预算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账工作,建立健全对账责任制,专人负责,做好账务核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核对数据,按时上报。在核对过程中发现数据不符的,要查找原因,说明情况,及时解决。

   (二)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归口业务股室按要求及时与各预算单位,以及上级部门对口科室核对相关信息。

四、按期督查

县财政局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账情况督查,对账账、账实不符的,督促各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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