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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财政总决算情况 2016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调整(草案)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的
  • 发布时间:2016-09-05 18:31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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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财政总决算情况

2016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调整(草案)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的

报  告

   ——2016年8月23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吴淑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15年决算、2016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草案)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5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省财政厅已正式批复我县2015年度财政决算,现将批复后的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完成公共财政收入96147万元,为预算的110.49%,比上年增加16138万元,增长20.17%。财政收入增幅居全省前列,连续五年居全市各县区第一。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0161万元,为预算的109.32%,比上年增长24.04%;上划省收入完成5970万元,为预算的93.78%,比上年增长10.5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0016万元,为预算的112.55%,比上年增长19.99%。

   2、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支出326745万元,为预算的1.81倍,比上年增长15.75%。其中,重点支出如下:(1)教育支出完成46661万元,增长5.01%。(2)科学技术支出1136万元,增长19.96%;(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6295万元,增长46.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6874万元,增长18.7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4438万元,增长21.68%。(6)节能环保支出12602万元,增长40.57%。(7)农林水支出完成62888万元,增长8.08%。

3、转移支付情况

     经过积极争取,2015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转移支付259342万元,较上年增加40150万元,增长18.32%。具体如下:

   (1)返还性收入。2015年返还性收入4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06万元,增长6.43%。主要是增值税超收,增加税收返还收入。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5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2956万元,较上年增加14822万元,增长12.55%。主要是体制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比上年增加19761万元。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四项转移支付规模减少5072万元所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683万元,较上年减少384万元,主要是2014年下达了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奖资金;基层公检法转移支付收入1221万元,较上年减少339万元,主要是2014年下达了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补助资金及部分公检法县庆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286万元,较上年减少195万元,主要是2015年无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2万元,较上年减少4154万元,主要是2014年下达了60周年县庆补助资金380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2202万元,较上年增加25222万元,增长26.01%。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专项增加4000万元(其中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省下达专项经费1250万元)、农林水专项增加6000万元、交通运输专项增加30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专项增加8000万元(其中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项目资金6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专项增加2800万元。

4、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00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93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7238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财政收入总计366616万元。完成公共财政支出3267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05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32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8万元,支出总计366616万元。收支相抵,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年终净结余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2015年完成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61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7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调入26万元,基金收入总计21090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31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万元,基金支出总计1318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790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项)收入完成217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455万元,上年结余23808万元,收入总计680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74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万元,支出总计37446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057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因我县原有国有企业已全部改制完成,目前,全县只有县城建设等几家政府控股的融资平台公司,只经营融资工作无股利分红。因此,我县暂无国有资本利润收入或股利收入,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举借债务情况

预算法规定,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根据湘财预[2015]132号文件,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90400万元。我县地方政府债务2014年末实际余额197918.44万元,2015年增加10038万元(政府债券新增7638万元,在建项目新增融资2400万元),2015年自有资金偿还34252.02万元,2015年年末实际余额173704.42万元,较上年减少24214.02万元,在上级核定的限额内。

(六)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6147万元,增长20.17%,增幅高出市平均水平4.52个百分点,增幅连续五年在全市县区排第一,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7304万元,增长20.46%,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0.4%。全县上下共同努力,2015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59342万元,增长18.32%,有效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财政支出绩效提升。

财政部门把保障重点支出、提升财政绩效作为支持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快预算下达。县第十六届人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5年财政预算后,县财政立即批复下达了各部门预算。二是加快资金支付。出台《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对指标实行分类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拨款提速。对上级指标,财政部门及时向项目单位转发上级资金文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县财政加快对部门提交的用款计划的审核效率,要求各预算单位逐项分析支出进度,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三是加强督促考核。出台《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加快2015年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对各预算单位的支出情况实行在线监控,对支出进度缓慢的单位告知提醒,推动加快支出进度。四是盘活存量资金。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对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各股室截至2014年底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统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金使用,同时对清理的2012年及以前年度资金进行盘活统筹使用,有效支持县内各项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民生保障成效显著。

全年民生民本支出24944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34%。 一是农林水方面:通过“一卡通”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554.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394.6万元、生态效益管护费1851.3万元。积极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295万元,投入农村道路建设、养护资金5223万元,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退耕还林、能源节能利用资金5604万元,改善了农村群众的住房、出行条件。积极争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2258万元,改善了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拨付扶贫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203万元,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927万元(2015年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68个),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生产发展,使全县23个乡镇场16.9万人受益。同时,在白芒营镇漕渡村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在沱江镇良木桥村、竹园寨村等10个村开展集中连村建设试点。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拨付城乡低保资金5719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42950人。拨付五保供养资金1041万元,分散供养对象从2640元/人/年提高至2900元/人/年,集中供养对象5160元/人/年。拨付148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600元/人/月。拨付83.4万元,发放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拨付55.15万元,发放65岁以上的部分失能或完全失能的低保人员养老服务补贴。拨付143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是教育方面:足额拨付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169万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800元,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5000元;发放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1360万元;发放中职助学金、高中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等677.8万元,惠及学生4572人,其中中职及高中助学金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人平1500元/生/年提高到2000元/生/年;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资金122万元,为 13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2000余名学生提供了营养餐;拨付校车补贴专项资金190.55万元;拨付中职及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345万元;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学前教育建设资金7293万元;化解高中债务1670万元,安排高中基础建设资金1200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四是其他社会事业方面:兑现工资、补贴调整政策,拨付1266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拨付1990万元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拨付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835万元,人均增加3600元,增加后与公务员平均水平相当。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的投入力度,2015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高至7万元/村,另还拨付了0.5万元/村的村级组织服务专项资金249.5万元,确保了基层政权机构正常运转。

   (四)服务发展步伐加快。

     借六十周年县庆之机,投入38671万元,用于城区道路维修改造、供水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配套(含土地出让金7880万元);投入6106万元扶持企业发展;投入1090万元,强力推进湘江香草源、井头湾古民居等景区建设,优化旅游环境,加快旅游市场发展;我县获批第三轮特色制造业重点县,获得省财政厅连续三年每年6000万元的资金扶持。通过政策对接,省财政厅分三批次下达我县政府置换债券额度29600万元,分二批次下达我县政府债券转贷资金763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缓解了偿债压力。

   (五)理财水平不断提升。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50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81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统一了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平台。二是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充分利用财政应用支撑大平台,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15年底,全县22个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部上线。全年国库集中支付金额达284038万元,比上年增加152063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金额278807万元,占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98%。继续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2015年刷卡消费报账支出271万元。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政府性债务,对锁定后的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防控债务风险,严格规范使用省下达的置换债券资金,同时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数额的偿债资金,逐步降低财政风险。在2015年省财政厅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通报中,我县风险级次被定为“绿色安全”等级。四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违规操作空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2607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046万元,资金节约率7.66%。五是财政投资评审纵深发展,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89项,送审金额13.09亿元,审定金额10.61亿元,核减金额2.47亿元,核减率18.93%。六是全面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支付方式改革,启动补贴信息财银交换系统,使补贴发放流程进一步优化、快捷,将群众生产性、生活性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确保各项惠民补贴资金及时、安全、高效发放。2015年,累计发放68项补贴1.9亿元。七是加强财政“两基”建设,乡镇财政所建设全面实现标准化。去年,我们创建了8个标准化财政所,其中东田、大石桥、界牌三个乡镇被评为全省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到去年底,我县已100%完成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其中9个所被评为全省先进。八是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年完成非税收入3.9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亿元、政府性基金1.5亿元,票据电子化管理取得初步成效,被省财政厅列为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示范点”。九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项目资金监管,对城乡医疗救助等6个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会计核算中心强化财务审核监督,全年拒付违法违规票据1831张,拒付金额699.4万元;纠正凭证2302张,纠正不规范金额1155.6万元;纳入政府采购金额3820.6万元,纳入投资评审中心审核资金3315.3万元;代解财政资金34606.11万元,代扣代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849.34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339条,节约财政资金133.37万元。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规模总量依然偏小,税源结构比较单一,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时难以成型;投资后劲不足,城建、交通、旅游、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较大;民生工程、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亟需加大投入,财力缺口进一步扩大;此外,落实工资标准调整、公务用车改革、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性增支因素多。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此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精神,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诸多困难,坚持科学发展、扎实奋进,加快预算执行、管理和改革步伐,各项工作运行健康、平稳,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实现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2788万元,为预算的56.79%,比上年同期增加12302万元,增长24.37%,增幅在全市县(区)中排第五位,较上月提升3位。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4740万元,为预算的50.58%,比上年同期增加3218万元,增长27.93个百分点;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390万元,为预算的45.81%,比上年同期增加1196万元,增长37.4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3658万元,为预算的60.77%,比上年同期增加7888万元,增长22.05%。

1-7月份,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757万元,为预算的79.88%,比上年同期增加22511万元,增长12.56%。其中,重点支出如下:(1)教育支出完成36135万元,为预算的75.41%,增长48.9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456万元,为预算的55.43%,增长84.2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7669万元,为预算的71.82%,增长0.1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5317万元,为预算的72.74%,增长7.72%。(5)农林水支出完成43607万元,为预算的108.11%,增长24.73%。

从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      收入增长平稳,但实现高位增势不容乐观。

    1-7月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62788万元,占年初预算110569万元的56.79%,增长24.37%,距离序时目标尚差1.5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实现高增长的压力正逐步显现。表现为:一是高基数基础上的收入增幅正逐步回落,从4月的36.59%逐渐下降到7月的24.37%;二是财源建设重点项目税收实现不如预期。今年确定的140个财源建设重点项目,除原西山化工厂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14个项目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项目外,尚有坤昊公司等70个项目尚未交税,完成年度计划的压力巨大;三是收入政策调整影响,一方面,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部分收入被纳入到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范围,地方对自主财源的支配权缩小。另一方面,伴随减税规模的扩大,一些收费、基金也进行清理。育林基金、价格调节基金、二权价款取消、停征,财政增收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加大。

2、税收增长强劲,但个体税种增势不均。

在财税部门的勤征细管下,1-7月,税收收入完成48439万元,同比增加9034万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7.1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9.74个百分点。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67.13%,在全省县市区排名第14位。一方面,主体税种表现优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共入库27661万元,占收入总量的44.05%,增长31.65%。契税入库4237万元,土地交易市场活跃。另一方面,中小税种形势低调,增长乏力,耕地占用税、房产税个体税种出现负增长。

3、民生支出有力,但收支矛盾日益突出。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抓好预算执行,全力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切实保障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7月份,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757万元,与民生民本相关支出15807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35%。其中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事务支出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86.6%、48.92%、84.25%、0.13%、7.72%、24.73%,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收入增势放缓的情况下,上级不断出台增加下级财政支出的惠民政策,下半年增人增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刚性支出仍然很大,新增支出远远超过新增财力金额,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1-7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852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136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85388万元(不含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土保持补偿费,从2016年起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转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来看:土地出让价款收入7949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87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6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3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84万元。

2016年1-7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789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支出178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597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6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6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6年1-7月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项)收入完成186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513万元,上年结余30574万元,收入总计63781万元。2016年1-7月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99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万元,支出总计19974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结余43807万元。

三、2016年预算调整草案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1300万元(期限、年利率以中央代理发行后另行通知确定的为准)。根据湘财预[2016]42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级转贷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县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新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17900万元,安排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150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S356沱涔公路建设资金7400万元;经开区一体化征地拆迁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6500万元;旅游公路建设1000万元。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3400万元,安排用于美丽乡村.公路建设。

   2、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财政总收入由228931万元调整为246831万元,调增17900万元,全部为新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收入调增。财政总支出由228931万元调整为246831万元,调增17900万元,调增的主要项目是:新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17900万元。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3400万元,不列收入和支出,列“其他应付款”不影响财政总收支。

   按上述方案,2016年调整后收支两抵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预算调整方案,敬请代表们审议。

4、      下段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预算目标任务,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生态立县、民营活县、产业强县、开放兴县”战略的实施,以改革创新为主线,在“抓收入、控支出、强征管、促改革”方面狠下功夫。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本届人代会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惠民生;坚持改革创新,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财源建设,夯实县域经济产业基础

一是大力培植和涵养财源,切实以培育地方税源产业链为导向推进重点产业项目,通过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扩大税源,实行激励措施刺激购房消费保证税源,加快项目建设提早实现税源等手段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坚持把工业园区作为“第一平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技术新、污染少、效益高的企业,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坚持旅游兴县方针,走产业强县之路,围绕旅游办工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品。

二是及时研究中央省市财税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其他各项扶持政策,高质量包装和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扶持;提升地方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发挥财政引导资金作用,激活民间资本,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三是制度上强化收入征管,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监控力度,继续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收征管,不断壮大财政收入规模,坚持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并重,确保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逐年提高。

(二)调支出结构,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文件精神, 继续保持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紧张心态”,继续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

一是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因公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规范支出行为,全力以赴保障工资调整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的需要,维持社会稳定和机构运转正常,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在巩固以往民生工程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继续将“民生、民意、民心”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出重点向“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安全生产、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倾斜。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提标等各项民生政策,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强资金监管,促进财政管理规范高效

加快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以信息化为支撑,积极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2016年度预算编制时没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预算单位补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

二是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好项目施工跟踪评审工作,从源头上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好关;加强财政投资评审专业队伍建设,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评审,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评审时效。

三是加快推动财政监督转型。加快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整合财政内部监督力量,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民生民本支出和各项融资借款的跟踪问效,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有机融合,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深入推进网上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设,积极扩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规模,在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计划、采购公告、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直接支付等环节实施有效监管,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机制,坚决打击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和固化,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握紧拳头保重点。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从严控制现金支出,进一步提高公务卡消费比例

(四)求重点突破,提升县域项目融资功能

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加大在建项目融资力度,整合资金,努力支持政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基础设施项目PPP融资模式,创新新常态下政府债务管理模式。

一是大力整合国有资产,增强融资能力,防范各种风险。注入优质资产,收购存量资产,激活无形资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县域金融稳定;防范因国家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等政策的调整、变动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政策风险;防范因管理不慎,经营效益可能受损等带来的管理风险。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合理预测可支配财政收入和债务规模,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投融资市场;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额度,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同时大力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

三是加强和规范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规范管理工作,防止因平台公司债务引发的财政金融风险,实现平台公司的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建设民族经济强县、实现江华全面小康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断适应发展新常态,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全力做好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为实现全面小康和民族经济强县目标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附件:2015年政府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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