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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5-16 16:47
  • 来源: 大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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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推动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农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社区)义务教育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做好乡镇村发展规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区)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6.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服务方式,通过审批服务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努力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管理服务、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网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移民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移民、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4)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2.直属事业单位

(1)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乡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4)武装部和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及创业就业等相关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4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6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6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

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

1191.71万元,实际支出1191.7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人员经费支出106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5.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

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

1214.49万元,实际支出1214.4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村居组织社区经费,2024年实际支出562.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30%,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工作等方面。

大圩镇人民政府-卫生保洁、公共设施和管理经费,2024年实际支出33.9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0%,主要用于大圩镇的生保洁、公共设施和管理的工作经费。

大圩镇江东大道水管网改造项目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17.7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6%,主要用于改善大圩镇棚户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大圩镇棚户区综合能力,促进社区健康发展。整治现存的危旧房屋,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

“几员”退休金补差,2024年实际支出0.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几员”退休金补差。

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24年实际支出0.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大圩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1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35%,主要用于非税缴纳。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349.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76%,主要用于印花税缴纳。

2024年驻村帮扶工作经费(乡镇),2024年实际支出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大圩镇12个村的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1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大圩镇兴仁村主道路路灯安装、大圩镇草皇村文体广场建设。

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5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8%,主要用于大圩镇书里村机耕道工程建设、靖边营村路硬化工程、兴仁村道路硬化工程。

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2024年实际支出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1%,主要用于大圩镇源头村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文明村基础设施修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支出184万元。其中,用于项目经费18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工作等方面。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站位狠抓落实。一是常抓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安排部署,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镇党委(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34场。二是深化基层减负赋能。着力破解乡村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清理不规范挂牌160余块。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在今年的“七·一”表彰大会上,镇党委获评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举行干部教育培训13期,参训人员达3600余人次,培养“高素质农民”35人、农民大学生10人、入党积极分子43人;推荐1名村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二)致力谋发展,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一是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完成水稻种植11923亩,圆满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建设2.5万平方米集中育秧大棚综合利用,采用“稻-瓜-菜”模式,探索多元增收。扎实推进400余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底线。二是农特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打造“五色”农特产品产业发展格局,制定《大圩镇茄子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成立大圩镇茄子种植协会,推动全镇茄子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全镇茄子年产量超过2.3万吨,产值达0.82亿元。高寨村湘桂边界首家标准化红薯粉加工厂扩建600余平方米加工厂房,年产量超50万斤。三是小微企业带动就业增收。32家小微企业带动了1000余名群众就业增收,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内共入驻小微企业14家,帮助150余名易地搬迁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

(三)攻坚促振兴,乡村振兴提质增效。一是巩固脱贫成效显著提升。对全镇2446户9635人脱贫人口和295户603人监测对象进行常态化走访帮扶。长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顺利通过乡村振兴“国检”。我镇获评全县“乡村振兴模范乡镇”。二是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持续推进“一拆二改三归四化五到位”,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聘请92名保洁员以及专业环卫公司服务,24个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转运。三是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增强。村集体经济10万以上的村达17个,其中长山村集体经济突破55万元,获评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平村、军田村用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建项目,激活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四)持续惠民生,民生福祉有效保障。一是社保体系建立健全。全镇低保对象754户1207人,特困供养人员401人,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3.62万元,脱贫人口、困难群众医保参保率达100%,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二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顺利完成小圩到大圩段道路升级改造,完成修复、硬化道路16条,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投资26万元,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微菜园”项目,切实解决搬迁群众“菜篮子”问题。三是服务水平持续提高。通过“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企业向大圩中学捐赠物资5万余元;组织农村妇女进行“两癌”筛查666人次,申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47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四是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走访慰问137名本科大学新生。积极开展“三防”重点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五)聚焦保安全,社会稳定持续保持。一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组织开展多次安全生产宣传整治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排查整改隐患491条,整改率达100%。成功创建全市“食品安全A级单位”。二是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整治行动,实现交通亡人事故“零发生”。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起,稳控3起,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三是抓严森林防火工作。选聘护林员73名,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2次,乡级林长全年开展巡林130余人次。建设防火道路3.05公里、隔离带5.16公里、消防蓄水池2个。全年未发生森林火情。四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次,在“永州市暨江华县跨区域森林火灾综合应急演练”中获得第二。

(六)突出转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研判会议2次,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妥善处置12345政府热线来访件38件,网络问政回复率达100%。全年在各级平台发表正面宣传692篇。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百村示范、千村廉治”工作,打造“中南情•长山红”清廉长山品牌。深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共下发通报9期,谈话提醒9人次,立案33起,处分33人次。三是共同维护边界稳定。持续深化“省际党建联盟”,与广西开山镇开展交流活动3次,在“桂粤湘三地妇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座谈会上代表永州市作典型发言。大圩省际人大代表联络站荣获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示范站”。

七、存在的问题

1.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人员严重缺编与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5月16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基础数据表

      2.自评表

      3.项目附件

      4.项目支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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