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绩效评价
分享到:
县司法局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5-15 21:39
  • 来源: 县司法局
  • 作者: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3]3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司法局内设十二股室和两个事业单位。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律事务服务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股、政工室。所属事业单位为: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证处、江华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有: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的审查申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 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县司法局核定人员编制63个(事业编制6个,政法专项编制57个),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5人(事业编4人,政法专项编51人),退休人员31人。现有车辆编制 2台,实有公务用车2台(车牌:湘MD558警、湘MD333警)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收到财政资金123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6万元,项目支出 226.8万元;2022年全年实际支出1239.41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55人/编制63人*1%=87.3 %,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2、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100%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30分。公用经费控制率:191.17万元/191.17万元=100%;“三公经费”控制率:32.73万元/32.73万元=100%,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预算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履职效益得40分。

(1)我单位,职责履行得1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履职效益得3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好。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法治工作精准高效。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指导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沱江镇山寨村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大石桥乡安家村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依法行政着力推动。实现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树立、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3、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强力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行政法“五老”调解,政法“五老”评为全省公益普法集体。着力化解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4、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法律服务惠民实效不断提高,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县16个乡镇均完成法律顾问聘任工作,319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618人。重点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

5、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队伍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干警岗位职责。强化队伍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为困难群众提供正确的法律指导,减少上访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做好公证质量和监管工作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

(三)行政效能分析

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每年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支出,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每一笔经费开支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无截留、贪污、挪用现象,确保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

1、财务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越来越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2、人员结构不合理,司法局人员老化现象严重,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问题越来越凸显。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

1.绩效评价通知附件1-3

2.司法局2022年人民调解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3.司法局2022年社区矫正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4.司法局2022年依法八五普法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5.司法局2022年依法治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