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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5-15 21:07
  • 来源: 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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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3]2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贯彻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永州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审核、稽核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手续,并拨付相关待遇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各项数据的收集、汇总及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负责与全县工伤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财务核算统一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人员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人。核定车辆编制0台,实有公务用车0台。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收到财政资金46.7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 0元,合计4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8 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2022年全年实际支出46.78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基本支出结余 0元,项目支出结余 0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 5人/编制 5人*1%= 100%,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2、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为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30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履职效益得38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率达90%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实际完成参保率达91%,得2分。

指标2:工伤预防宣传培训3场,时长不少于4h,参训人员400人次,宣传成本不超过30万元,实际完成3场,时长大于4h,参训500人次,得8分。

(2)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反馈表不少于400份,实际完成460份,得10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8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提升。

四、绩效情况

今年,我中心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和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领导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在努力做好工伤认定、工伤医疗管理和工伤补偿等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与逐步强化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以减少单位风险和确保受伤职工利益为目标,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力度,全中心上下重点抓参保、促缴费、严管理、稳支出,工伤保险工作运行平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征缴工作

自年初以来,我中心认真做好2022年12月31日前单位人员异动,完成异动申报20131条,参保人员36093人次,征缴额971万元。每月月初认真核对税务征缴金额,建立台账,协助完成基金检查。

(二)工伤认定调查工作

2022年1-12月工伤事故备案281起,工伤认定确认261人次。

(三)工伤待遇拨付工作

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235.17万元,其中工伤医疗待遇137.11万元;伤残待遇支出428.23万元;工亡待遇支出669.83万元;

(四)基金管理工作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坚决落实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每月下旬按时上解收入及利息,确保收入户余额为零。

二、2023年工作谋划

面对工伤保险责任重、挑战大、要求高的现状,为继续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

(一)继续抓好“创先争优”的服务理念,增强中心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

(三)维护和巩固好我中心社保系统的建设。通过和受理中心的工作衔接,促使中心工作更为便捷的落到实处

(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争取把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企业、事务所和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多部门联合加强稽核执法。系统内部工伤保险稽核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合对全县用人单位开展执法稽核,督促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参保,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与住建、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断强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确保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90%以上。继续执行费率减半政策。

(五)加强经办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建议上级和相关部门考虑我单位工作实际,增加我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增加工作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业务、作风学习,提高从业人员整体能力素质。

(六)开展工伤保险宣传培训项目。结合实际,将传统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当前网络平台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以及电信等数字媒体广泛普及的有利条件,实现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框架,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专家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意识和工伤预防意识是开展工伤保险宣传培训项目。结合实际,将传统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当前网络平台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以及电信等数字媒体广泛普及的有利条件,实现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框架,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专家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意识和工伤预防意识。

附件:工伤保险绩效评价通知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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