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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5-15 21:41
  • 来源: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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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 34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 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 95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3]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于2019年3月21日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社局下属二级机构划归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二级机构。并于2020年3月5日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生育保险津贴审核、发放工作等业务;承担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结算;承担全县离休干部、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待遇费用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对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医疗费用申报结算的初审、办理权限内有关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医疗救助申报资料的初审等工作。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6人,退休人员9人。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收到财政资金417.1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41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2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0.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9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36人/编制50人*100%=72%,得 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2、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30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产出及效率得39分

职责履行10分。总体目标实际完成率100%,得10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数量指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人数指标值45.99万人,实际完成48.05万人。得4分。

指标2:质量指标,职工参保完成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6.45%,城乡居民参保完成率100%,实际完成情况100%,得4分

指标3:成本指标,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54587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25935人,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6.45%,真正实现了全民参保。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住院83843人次,住院总费用54332.61万元,基金支出25794.22万元;城镇职工住院5994人次,住院总费用3783.03万元,基金支出2499.73万元。得4分。

(2)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全县“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享受38219人,占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人数的比例达到116.02%。得3分。

指标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参保总资助指标值11.32万人次,实际11.36万人次,得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9分:职工参保与城乡居民参保报账的满意度98.5%,群众满意度不够,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54587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25935人,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6.45%,真正实现了全民参保。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住院83843人次,住院总费用54332.61万元,基金支出25794.22万元;城镇职工住院5994人次,住院总费用3783.03万元,基金支出2499.7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建立与卫健部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慢病随访服务,对辖区内“两病”患者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健康管理,同时推出“送药上门”等便民服务,推进“两病”门诊用药全覆盖。全县“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享受38219人,占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人数的比例达到116.02%。同时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基金监管,督促全县所有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二)行政效能分析

1.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基金监管,守好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督促全县所有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加强对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

3.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存在的问题

1.少数老百姓参保缴费积极性不够。个别乡镇分管医保工作的宣传、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够深入。

2.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人员严重缺编与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经常下基层开展宣传与义诊相结合的方式,让老百姓易于接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实惠。

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22年医保中心绩效评价通知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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