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2]2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两个,分别是办公室及经济发展研究室。
(二)人员情况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名。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收到财政资金42.8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元,合计42.85元。其中基本支出42.85万元,项目支出0元;2021年全年实际支出42.85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4人/编制12人*100%=33.33%,得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零,得5分。
2、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24分。政府采购执行率低于85%,得0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职责履行10分。2021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得10分。
4、履职效益得30分。
(1)产出指标内容:2021年全年完成经济形势分析等150篇,上报政务信息300条;合格率达到98%;得10分。
(2)效益指标方面: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完成了各类文稿材料任务,做好了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和信息动态的搜集分析,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得10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评为优。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突出加快发展这个主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带有方向性、前瞻性、借鉴性的文字材料,全年形成调研报告、典型材料总结等10余篇。
文稿材料认真筛选素材,力求真实、准确和简炼,确保思想上的严谨性和工作上的实用性,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观点清楚、意见明确,便于贯彻执行;全年撰写县领导讲话、致辞推介、经济形势分析、各类年鉴等文稿材料150余篇。
从“领导需要知道”和“需要领导知道”两个方面去开发信息,及时总结各项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效,随时发现新动向、新问题,全年上报政务信息300余条。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我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细致周到服务好县政府领导抓好金融财税、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园区发展、政治维稳等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与各部门、各乡镇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全县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精准信息,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行政效能分析
我中心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容,坚持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坚持底线,严格管理使用资金。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中心人员少,相对应的预算编报及下达的在职人员公务费总额少,工作经费下达时间间隔长,导致费用积压结付。
2.人员缺编问题突出。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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