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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5-19 17:41
  • 来源: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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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整体基本情况

2021年6月,原江华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站、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劳动保险站、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合并至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社保服务中心)。县社保服务中心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28名,设主任一名。2021年12月底,县社保服务中心实际在职人员23人。

主要职能:县社保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提供经办服务保障;为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数据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统筹指导乡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关键信息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等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落实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的经办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承担全县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养老保险业务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规划,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待遇稽核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养老保险标准化、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改革改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托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并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化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年金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军转干、民办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老放映员和独生子女父母等特殊群体生活补助和奖励金代发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本年收入:31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67万元。

2、本年支出:310.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7万元。

3、年终结余:上年结余无,本年结余无。

(三)部门整体目标实现情况

1.基金征缴情况: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45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16772万元,职业年金征缴金额4447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金额为13462万元,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2.参保情况: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2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10496人,做到了应保尽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3494人,参保缴费人数14304 人,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3.基金发放情况: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10278.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24750万元;职业年金待遇发放450万元;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待遇发放22868万元,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二、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2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23人/编制28人*100%=82.14%,得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得5分。

2、过程42分

(1)预算执行得18分。其中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14%得3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24分。政府采购执行率0.45万元/5.03万元=8.95%,得0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产出及效率40分

(1)职责履行方面,2021年我单位顺利完成了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得10分。

(2)履职效益得30分。

①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截至2021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36.67万人,全面完成省市既定目标任务,得3分。

指标2:足额发放养老金。截至2021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57896.1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足额发放,得3分。

指标3:按时发放养老金。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时在当月25日前下发,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准时发放,得4分。

②效益指标方面:

社会效益指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2021年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金额57896.1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足额准时发放,得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内容:

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1.强化社保政策宣传。政策推行,宣传先行,为把社保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明白、讲透彻,我县于今年年初就制定了社保政策宣传方案并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继续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简单明了的口号,使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深入人心。共开展现场咨询活动7场,设置宣传专栏328个,张贴宣传海报500张,发放宣传单24000份,发送宣传短信60000条。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196.28元,比2020年提高71.28元,人均缴费水平明显提高,达到了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的良好效果。

2.落实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摸清具有我县户籍和长住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底数;切实做好未参保居民未参保原因及其他个人信息的信息采集和核实登记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全力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和已脱贫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工作,全年新增城乡居保参保人员743人,新增企业社保参保人员2192人。

3.脱贫人口和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21年,我县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实施以下帮扶政策:一是继续保留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缴费基数;二是对困难群体实行政府全额最低缴费档次代缴;三是确保困难群体应参保尽参保,待遇应发放尽发放。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群体人数为16559人,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其中16446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3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100%。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群体人数为9046人,已全部完成代缴,代缴金额为904600元,代缴率为100%。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2021年,暂未出台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沿用原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但已取消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补建政策。2021年未新增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累计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1913人,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5.养老待遇调整工作。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8号)文件精神,中心在6月25日完成全县196个单位4425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和发放工作,人均调待172.73元,202101-202105共补发392万元;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均增加待遇135元/月,经过待遇调整后,人均养老金2819元/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十七连涨”。

6.做好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57 号)文件规定,我站启动了对于2014年10月1日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异动人员和退休人员的虚账记实的工作,确保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异动人员数据向财政申请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本金并登账,截止到2021年12月底,已虚账做实金额为1149万元,人数为 339人,做到了应做尽做,完成全省真抓实干任务的100%。

7.做好资格认证。首先要求各乡镇在每月10号前准确上报上月城乡居保死亡人员信息,有效防范冒领、多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其次是加强和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拓宽城乡居保认证渠道。最后是做好待遇领取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一是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提示和服务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智慧人社”手机APP为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技术认证,提高认证工作效率和信息准确率,有效防范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二是组建认证工作QQ群,对于无法通过手机APP进行认证的由乡镇和村级工作人员将待认证人员的照片和证件传至QQ群进行经办机构认证。三是对一年以上未认证导致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要求乡镇认真核查,属于死亡的及时终止待遇;属于遗忘认证的及时认证并做好待遇补发工作;属于外地居住的及时通知本人或家属通过手机或者居住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

8.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工作。根据省里文件精神,江华社保中心开启了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工作,为方便广大离退休人员办理社保卡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社保中心简化办事流程,同时对接银行开设专门切换窗口,使得企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切换变更为本人社保卡账户,提高了切换效率,截止到2021年底,已完成87.3%,还有1322人未切换。

9.全省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城乡居保涉及1224人,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资金28.91万元。企业社保涉及823人,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资金2.81万元。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月足额准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完善并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为巩固脱贫成果积极贡献社保力量。

(三)行政效能分析

1.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牢守制度底线,不断改善为民服务质量,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狠抓社保基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预算执行方面,制度执行总体有效,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无转移资金支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较好,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保、企业社保参保缴费压力较大。参保扩面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通过短信宣传、进企宣传、实地宣传的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但参保人员缴费是自愿原则,无法强制人员缴费。

(二)养老金稽核工作。受乡镇申报死亡信息不及时、历史年度社保内部数据共享机制不畅通、服刑人员数据获取迟滞延时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稽核困难。另一方面这些人员的家属或本人有些常年外出联系困难,有些家属或本人本身经济状况很差无钱可退,导致稽核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形势严峻。

五、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乡镇、社区(村)的社保服务功能,让群众就近就能办理社保业务,开通手机社保服务功能和加大便携式“银—社一体”自助终端的布局范围和功能模块,让群众在方便时随时都能办理社保业务;实行“互联网+社保”服务,让群众随处都能办理社保业务。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把各种社保政策如:社保降费、退休金调整等及时广泛地宣传、通知到各企业和广大群众,加大力度宣传政策的优越性和惠民性,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实惠账、受益账,让广大群众和参保企业及时享受到、感受到社保政策的红利,进一步增强对社保重要性的认识,早参保、长参保。

县社保服务中心将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经办管理服务升级、信息化服务手段提升等工作的具体实施问题,努力做好经办服务工作。

附件:(社保中心)2021年度绩效自评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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