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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大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5-20 20:34
  • 来源: 大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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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2]2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政府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2、工作机构设置为2个行政机构和5个事业机构。行政机构为:政府、财政所;事业机构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工交安监药监和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农业水综合技术推广事务中心,公共卫生事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13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6人,退休人员47人,遗属抚养人员19人,临时人员8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3台。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收到财政资金2447.8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元,合计244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89万元,项目支出527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支出2447.89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基本支出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余0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2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86人/编制133人*1%=65%,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2、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30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一致)*100%=100%,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履职效益得9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开展就业培训次数12次,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12038户,得2.5分

指标2;养老保险缴费率100%,脱贫人口收入水平6000元,得2分

指标3:项目工程整体完成进度95%,介绍外出务工和在家务工就业完成时间12月,得2分

指标4:项目工程成本控制率98%,基础设施条件改善(道路、水利等)资金100万元,得2.5分。

(2)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高龄老人享受高龄补助240元,得2.5分

指标2;介绍外出务工和在家务工就业率增长9%,得2.5分

指标3:完成农村改厕,农户享受改厕补助1000元/户,得2.5分

指标4:移民劳动力持续增收,得2.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深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推进“六个精准”。全镇2636户10511人农村贫困人口截止到2020年底全部实现脱贫,12个贫困村(其中4个深度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了全面小康。

2.生态环保提质增效。全面贯彻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联合镇派出所、林业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逻执法,打击焚烧秸秆及露天焚烧垃圾等行为;投入1165.9万余元建设大圩镇污水处理厂,新建4个垃圾焚烧炉;先后关停13家“散乱污”企业;镇村两级“河长”常态化巡河,及时清理河道垃圾,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3.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实施安全饮水项目30个,受益人口22571人。投入20多万元完成市场扩容改造,新增摊位250个,沿街摆放垃圾桶200个,依法拆除违章搭建的厂棚380多个,划分停车位600余个,有效改善了市场经营秩序。落实村保洁员聘请,落实“门前三包”,各村实现日常保洁常态化。

4.村容村貌持续改变。抢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机遇,2018年-2020年共完成拆除村内老旧空心房并复垦复绿796亩。将入户巷道硬化作为全镇村容治理重要抓手,共硬化通户巷道20余万平方米,总长度8万多米,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乡风文明持续向好。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揽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的建设,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乡村,建立健全了“一约五会”,有效遏制了厚葬薄养、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小微企业蓬勃发展。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永州市唯一一个乡镇级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大圩镇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其中,杰豪电子有限公司、鼎裕包装有限公司大圩崇江分厂、龙德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大圩分公司被认定为“湖南省首批示范性就业扶贫车间”。目前,全镇共有26家小微企业入驻,满足了不同年龄层次人群的就业需求,吸纳了1100个留守劳动力(其中已脱贫人口820余人)家门口就业,打造了“楼上居家、楼下就业”的新型务工模式,极大提升了全镇经济生活水平。2020年,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现场会在大圩镇召开。

2.农业基地初具规模。土地流转由2016年的3000亩发展到2021年的11980亩,年平均增长率达31%。2020年,全镇流转土地收入达430余万元,解决务工8万余人次,年增加农民劳务收入640余万元。初步形成了大塘、长山、莲花4600余亩茶叶基地,良缘、草皇、靖边营等村3000余亩砂糖橘基地,和平、长山、龙门等村800余亩红阳猕猴桃基地,军田、源头、长山紫长茄、甜玉米、朝天椒等2000余亩蔬菜基地的格局。

3.旅游产业持续升温。宝镜村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首批“湖南最美古村镇”以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投资250余万元对3A级景区宝镜古民居进行修缮,并成功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爸爸去哪儿》节目组、《不负人民》剧组先后在大圩进行拍摄,红七军十九师政治部旧址”成为红色旅游打卡地。文明山“炮节”、宝镜抗匪节等民俗节庆活动得到传承与推广。全镇年接待旅客5万余人次,旅游带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行政效能分析

1.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干部执行力有效提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做实专项监督,做细日常监督,灵活运用“12388”线上监督,坚决做到上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倒逼工作进度和质量。建立完善了“一把手末位表态”“五个不直接分管”等一系列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杜绝“一言堂”,进一步扎密扎牢制度笼子,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2.深入推进“平安江华”“智慧江华”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综治民调测评连年位居全县前列,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逐年提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隐藏涉黑涉恶线索,抓获涉枪人员8人次,查处违纪违法村干部2人次。全面启动镇村“雪亮”工程建设,全镇已有1300余户安装了“户户通”,“一村一辅警”工作全面落实。积极创建“三无”乡镇,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顺利化解了和平村涂国平等积案,信访案件到期办结率100%,案件结案稳定率98%。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成效初显,全镇无重大刑事案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3.加强对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股室队所负责人学习某县财政局出台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的学习。

4.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人员严重缺编与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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