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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5-19 17:51
  • 来源: 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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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2]2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属于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业务上接受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的指导,主要负责潇湘源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利风景区辖区内的保护、管理制度;负责水利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具体组织调查、评价和登记自然资源和风景名胜资源,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划管理的有关法规监督、管理风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工程建设活动。

   (4)、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

   (5)、监督、管理风景区内与旅游有关的经营、服务活动;

   (6)、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风景区的各项管理工作。

   (7)、依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负责景区内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设7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规划建设股、政工科教股、资源环境保护股、旅游管理股、安全法规股;核定事业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主任(股长)7名,其他人员14名。目前实有人数为15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收到财政资金 174.6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 0元,合计174.67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8万 元,项目支出 3.39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支出174.67 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基本支出结余0 元,项目支出结余0 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100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 分

预算配置得 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 15人/编制 26人*100%= 57.69%,得 5 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 5分。

2、过程 50 分

(1)预算执行得20 分。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30 分。公用经费控制率:8.75万 元/9万元= 97%,得5 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03万 元/  1.05万元=  98%,得5 分;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得 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 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 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 10分。

3、履职效益得40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数量指标:有效管理风景区面积≥287平方公里,实际完成有效管理风景区面积287平方公里。得分2.5分。

质量指标:风景区资源保护率≥98%,实际完成风景区资源保护率100%,得分2.5分。

时效指标:风景区调查次数≥4次/年,实际完成风景区调查次数4次/年,得分2.5分。

成本指标:局机关人均公务费≤6000元/人,实际局机关人均公务费小于6000元/人,得分2.5分。

(2)效益指标方面

经济效益指标:节约单位风景区管理成本≥100元/年,实际完成节约166元/人,得分2.5分

社会效益指标;风景区保护宣传≥150000人/次,实际完成150000人/次,得分2.5分。

生态效益指标:水资源保护率≥100%,实际完成水资源保护率100%,得分2.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开展风景区保护活动次数≥4次/年,实际开展次数5次,得分2.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得分10分。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在年初制定了三个部门整体目标:一是会同水利、旅游、环保等部门一起加强287平方公里风景区的保护;二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为了完成年初制定的整体目标,我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水利、环保、交通、旅游等单位在风景区内开展自然资源保护与工程建设工作。例如在2021年7月份配合省水利厅到风景区开展景区巡查调查;参与县交通局对风景区内的交通设施设计与施工;配合县旅游局做好风景区内的旅游景点规划;参与县水利局实施的涔天河镇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参与县城建投公司农村建设分公司实施的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项目建设等等。同时,经过努力我单位,小圩镇黄绿村的乡村振兴工作正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都扩大了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的社会影响力与满意度。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为了节约办公成本,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我单位一直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流程,本着节约的原则支出每笔开支。

2.社会效益指标:为了加大对风景区保护的宣传,我单位一方面积极在省、市、县媒体上投稿宣传潇湘源风景区,2021年我单位累计在省、市县级媒体投稿30余篇,被采用22篇。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各项环保活动,例如参加世界水日环保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水资源保护。

3.可持续影响指标:我单位独自举办、参与水利局、湿地公园管理局等单位举办各项环保活动5次。

(三)行政效能分析

1.以保护287平方公里风景区为目的,积极配合水利,环保、交通、旅游等单位在风景区开展执法巡查等工作。做好了省市县对风景区内的各项检查。每年开展4次以上的风景区调查。完成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乡村振兴任务。

2.不断深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利用率。

3.加强对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股室队所负责人学习县财政局出台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的学习。

4.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存在的问题

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在全国范围来讲都是朝阳产业,没有统一的建设模式,现阶段比较成熟的建设方式是“政府给政策,市场找资金”。目前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总体规划还没有通过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审批。县委、县人民政府没有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同时也没有给出具体政策。所以现阶段,潇湘源水利风景区管理局对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的管理、保护与开发主要是通过参与水利、环保、交通、旅游等单位在风景区内实施的资源保护与工程建设工作为主。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向省水利厅汇报好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的工作,争取建设资金;二是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工作,协调好与水利、环保、交通、旅游等单位的关系,参与他们在风景区内实施的资源保护与工程建设工作。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潇湘源管理局2021年度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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