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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度民族文化宫提质改造工程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8-10 11:19
  • 来源: 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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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成立于1955年,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国家二级文化馆,编制11人,现有干部职工11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6人。文化馆位于县城中心,拥有民族文化宫一座,内设演出大厅、办公室;有培训中心排练厅、音乐室一栋,总面积为2300平方米。文化馆担负着组织、辅导全县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学戏剧、音乐舞蹈和美术创作,主办、承办、协办各类演出比赛和展览,培训辅导群众文艺骨干,指导乡镇文化业务,创作编排优秀节目参加演出和展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和保护等工作。

2017112日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在民族文化宫开展《盘王之女》常态化演出工作中同意对文化宫进行场馆改造和升级,要求场馆改造要符合现代歌舞文化设施设备的要求。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主要安排情况:民族文化宫提质扩容改造工程(不包括防水补漏及变压器更换)368.888万元,显示屏、灯光、舞台显示屏、灯光、舞台机械设备项目机械设备项目406.9988万元,预算编制2.2718万元,工程设计18.3886万元,监理费8万元,总计804.55万元。其中2018年县级资金预算安排650万元,实际拨付440万元,上级文化资金用于提质改造升级项目327.2万元,总计已经安排资金767.20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民族文化宫提质扩容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正在审计结算,目前已支付工程款347.50万元。显示屏、灯光、舞台机械设备项目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目前已付款386.64886万元。预算编制2.2718万元已全额付款,工程设计18.3886万元已全额付款,监理费已付款6万元,总计付款760.80926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民族文化宫提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一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湖南泰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17116日发出中标通知书,20171113日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于当日开工建设,20181月完工。

显示屏、灯光、舞台机械设系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广州市奥纳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1823日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工程监理情况:民族文化宫提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由湖南华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县文化馆与监理单位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人员驻场,对工程的实施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与把关,各项工作完成后进行了质量检查与确认,工程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效果、工程量完成情况及工程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在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群众文化活动场所的外观和内在,使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有更好的去处,可促进当地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未来能有效服务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求,繁荣文化市场,通过开展各类传统文化活动,扩大传统文化教育和民族意识教育,影响大众。能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维护群众基本文化权力,增强民族凝聚力。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环境品质,有利于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可促进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有极大的可持续潜力。可促进瑶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发展,可促进瑶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731

2-1

2018年度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备注

得分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解释说明

项目决策(20分)

项目目标(4分)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1

设立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及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目标设立(1分),否则(0分)。

1

项目目标明确

1

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位,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明确1分,否则0

1

项目目标量化

2

新建或提质改造多少项目,面积多少,有明确的数量

目标量化1分,目标经化1
否则0分。

2

决策过程(8)

项目合法化

2

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

符合得1分,否则0分。

2

项目文件要求

1

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符合得2分,否则0分。

1

项目申报条件

2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符合得2分,否则0分。

2

项目申报程序

1

项目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符合得1分,否则0分。

1

项目专家评审及公示

2

项目是否按规定经专家评审及公示

符合得2分,否则0分。

2

资金分配(8分)

分配方法

4

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明确了资金分配方法,分配合理、全面

按规定执行得4分,否则减分至0

4

分配结果

4

资金分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结果合理

按规定执行得4分,否则减分至0

4

过程(25)

资金到位(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到位率为100%的得3分,到位率为90%-100%之间的得2分(含90%),到位率为80%-90%之间的得1分(含80%),低于80%的不得分

0

资金到位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到位及时得2分,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得1分,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得0.5分。

2

资金管理(10分)

资金使用

7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
无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无超预算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7

财务管理制度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
制度执行严格;
会计核算规范

完全相符的得3分,部分不符的,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

组织实施(10分)

组织机构

1

项目建设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得1分,否则0

1

项目实施

3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完全相符的得3分,部分不符的,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

质量管理控制

6

项目建设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监理是否及时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规划建设、经营设施、附属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6

项目绩效(55)

项目产出(15分)

产出数量

5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

5

产出质量

4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

4

产出时效

3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

3

产出成本

3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计算得分

3

项目效果(40分)

经济效益

8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8

社会效益

8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8

环境效益

8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

8

可持续影响

8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得4分;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得4

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8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8

合计

100

100

97

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之资料汇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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