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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23-03-15 23:46
  • 来源: 县住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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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文件规定,参与拟订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

2.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维修和运营工作。

3.受住建局委托,承担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4.承担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

5.负责全县商品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

6.承担全县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工作。

7.承办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办、老旧小区改造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611.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346.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4756.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233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61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11.19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233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26万元,占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5万元,占0.52%,卫生健康支出15.91万元,占0.28%,城乡社区支出338.07万元,占6.02%,住房保障支出4811.19万元,占85.7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49.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3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262.6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17.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白蚁防治、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廉租房运行管理等专项工作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行政运行支出56.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5.7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4743.52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工程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0万元,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减少“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本部门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场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2.1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3.5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611.68万元,基本支出349.0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262.6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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