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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4-18 16:59
  • 来源: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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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2年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污水处理费

22、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市政设施维护费

23、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垃圾转运及处理经费

24、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表

26、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城区市容环卫、生活垃圾分类、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挖掘市政道路,占用桥涵、照明、供气、给排水(含二次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监管工作。

(4)参与城区给排水、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等项目的设计图审、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5)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等工作。

(6)负责参与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位的设置审批和管理。

(7)负责全县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废弃物收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燃气经营许可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权限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核发。负责指导规范全县燃气热力经营市场。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城区绿化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组织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10)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报批等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区占用城市公园、广场、人行道设置户外环境设施的审批管理工作。

(12)负责城区市容市貌执法和监督工作。

(13)负责城区给排水、二次供水、燃气热力、照明设施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15)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负责行使城区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业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燃气照明管理股,执法大队,智慧城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为:县环卫所,县市政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废弃物处置和给排水中心,县路灯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城管局机关部门本级

2、废弃物处置中心

3、路灯管理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0万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城乡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240万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19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4678.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438.9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28.1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垃圾转运处理及市政设施维护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4678.91 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477.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28.18 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垃圾转运处理及市政设施维护支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4678.91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678.91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438.9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 2237.08 万元,占50.4%;节能环保支出 2101.6 万元,占47.34 %;社会保障和就业45.58万元,占 1.03 %;卫生健康支出21.86万元,占 0.49 %;住房保障支出32.79万元,占  0.7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5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979.6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垃圾处理场经费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填埋场运转、维护等方面;路灯管理所经费支出 319.76万元,主要用于县城路灯安装、维护、电费等方面;广场经费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火车站及图腾园广场的水电、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支出194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一厂、二厂污水处理费方面;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理及转运经费支出666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拖运至道县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处理及转运费用;县城市政设施维护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道路、排水管、人行道等市政设施维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4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240万元,占比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52.86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34 万元,上升11.23%,主要是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整治等人员公务下乡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废弃物处置中心、路灯管理所等 3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7.94万元,主要是生产性用车油料费等运行费分开核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安排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963.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02.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26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3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2022年拟新增生产性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67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9.3 万元,项目支出3979.61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2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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