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
分享到:
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20-07-03 15:50
  • 来源: 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作者:
  •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0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9、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汇总表

10、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5、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1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7、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县城公共绿地、公园养护项目)

18、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四联、烈士、金牛湖、豸山公园广场道路清扫费项目)

19、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县城公共绿地补植补种改造资金项目)

20、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立体绿化提质改造项目)

21、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县城萌渚路花带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2、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县委大门两侧林荫小游园提质改造绿化工程项目)

23、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柒家塘小游园绿化工程项目)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单位机构级别调整的通知知(江发[2015]22号)和《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发[2015]23号)精神,2019年机构改革,调整为县城管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

    (二)参与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编报县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资金年度计划,并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管。

    (四)根据授权参与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监管,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占用城市绿地的初审。

    (五)负责对全县各单位的附属绿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公园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负责县城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建设、维护和管护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查处权限内全县违反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七)根据授权负责园林县城城镇创建的有关具体工作和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检查、验收及评选工作。

   (八)负责县城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

   (九)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具体工作,开展城市园林科研,推广园林科研成果,开展园林对外交流。

   (十)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人员30名,现有在职人员24人,退休人员17人,现有车辆6台(其中3台为园林绿化洒水车,2台皮卡车工具车和1台自卸式货车)。

  (三)机构设置

    内设5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政工股;3建设股;3.管理股;5.养护股(挂广场公园管理股牌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我单位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8表为空;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无预算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2表为空;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4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2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00.0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4.45万元,主要是2020年申请了七个项目资金用于县城公共绿地、公园养护、县委大门两侧林荫小游园提质改造绿化工程以及萌渚路花带提质改造绿化工程等,所以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资本性支出)明显高于2019年。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23.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3.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69万元,住房保障17.53 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271.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4.45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用于县城公共绿地、公园养护及其他绿化工程的实施与开展。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1323.99 万元,部门预算支出1323.99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3.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8万,占10.44%;卫生健康支出11.69万元,占5.22%;城乡社区支出171.40万元,占76.52%;住房保障支出17.53万元,占7.8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4.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8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资福利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00.0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服务支出455.00万元,占41.36%;资本性支出645.00万元,占58.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县城公共绿地、公园养护费400万元;县城四联公园、烈士公园、金牛湖公园、豸山公园广场道路清扫费55万元;县城公共绿地补植补种改造资金180万元;立体绿化提质改造费用40万元;县城萌渚路花带提质改造工程80万元;县委门口林荫游园提质改造绿化工程款45万元;柒家塘小游园绿化工程费用3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4.17%,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合理控制接待费增长,规范单位公用车辆管理,降低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1万元,拟召开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人数12人,内容为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培训费预算0.1万元,拟开展养护股技术培训培训,人数55人,内容为园林养护、机械操作、病虫防治等技术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65.3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7.3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2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7万元,项目支出1109.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0年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