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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1-10-18 16:59
  • 来源: 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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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华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江华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纪律检查委员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4)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5)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6)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末,我委内设处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内设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下属事业单位有:“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决算单位构成。我委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江华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即江华县纪委监委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以附件形式公开)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183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45万元,上升11.99%。支出总计183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55万元,下降1.53%。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非重点、刚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3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3.3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3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64万元,占76.83%;项目支出424.7万元,占23.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183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45万元,上升11.99%。支出总计183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55万元,下降1.53%。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二是按照压减非重点、刚性支出要求,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关,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55万元,减少1.53%,主要是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非重点、刚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5.51万元,占89.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2.55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38.17万元,占2.08%;农林水支出支出7.88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59.23万元,占3.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7.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3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2%.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1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08万元,支出决算为6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我单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降低0.64%。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9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两辆行政执法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2万元,占2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56万元,占74.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0年度我单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5个、来宾3310人次,主要是省、市纪委及兄弟单位及乡镇来我单位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7%,比上年减少55.89万元,减少14.89%。由于我委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实现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略有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0万元,用于召开县纪委全会,清廉中国现场会等;开支培训费15.4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行政执法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江华县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1]1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人员编制101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93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目前委机关实有在职人员80人:行政编人员70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人员6人;退休人员18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3台,实有执法执勤车3台(车牌:湘M5JW01、湘M5JW06、湘MGN569)。

(2)委机关内设13个内设机构。内设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属事业单位有:“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3)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县纪委2020年收到财政资金183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64万元,项目支出424.70万元;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1833.34万元,收支平衡。本年财政结余为零元,实现零结转。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8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80人/编制101人*100%=79.20%,得5 分;“三公经费”变动率得3分:[(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532900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53000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53000]×100%=50.96%,因本年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所以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2.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上年结转0万元+年初预算1833.34万元-年末结余0元)/(上年结转0万元+年初预算1833.34万元×100%=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0得5分;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得5分,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得5分。

3.预算管理得29分。其中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4%,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性得6分,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10分,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公开预决算信息。

4.职责履行得10分:2020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获得绩效评估优秀单位等多项奖励。

5.履职效益得分40分

(1)产出指标内容:

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信访案件,实现应查尽查,得4 分。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4分。

对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条规教育,12月31日完成,得3分。

(2)效益指标方面:

追缴违纪资金,退还群众资金,实应缴尽缴,应退尽退,得 5分。

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际完成≥90%,得 5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县纪委监委始终坚守政治机关职能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担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是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固定列为第一议题,示范带动全系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在市纪委和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先后5次专题向市纪委、县委报告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市纪委和县委交办事项11件。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制定《江华瑶族自治县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并上传至江华智慧纪检监察平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全县74个单位录入主体责任2390条。提请县委研究出台《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力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积极开展涉贫信访“清零”行动,通过挂图作战、重点突破化解等方式,5月底,2019年92件扶贫领域信访件全部办结,今年新增信访件实现“动态清零”。结合一季一专题,112名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冲刺问题清零,决战脱贫攻坚”督战和“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专项行动,全县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1条,立案71件,追缴违纪资金279.6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83.59万元。

(三)加强内部控制。我单位历来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18年我们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并一支笔签批财务单据。

(四)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59.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6万元,公务接待费13.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9万。2018年度“三公”经费3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两辆执法执勤车辆。

五、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对财务管理知识尚欠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能力需加强。

(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精准性,人员经费预算足额编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用经费。

  附件: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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