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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1-10-18 17:26
  • 来源: 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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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永州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审核、稽核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手续,并拨付相关待遇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各项数据的收集、汇总及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负责与全县工伤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财务核算统一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财务室、参保登记室、待遇核发服务室、基金稽核室。

(三)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即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以附件形式公开)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5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万元,上下变动幅度不超过20%。支出总计5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万元,上下变动幅度不超过20%。收入支出上下变动幅度达到10.11%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拨至经费账户,导致本年收入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5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1万元,上下变动幅度未超过20%。支出总计5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万元,上下变动幅度未超过20%。收入支出上下变动幅度达到10.11%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拨至经费账户,导致本年收入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万元,上下变动幅度未超过20%。支出上下变动幅度达9.5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拨至经费账户,导致本年收入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0.19万元,占90.35%;卫生健康支出2.05万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占5.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2%.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拨至经费账户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42.32万元,支出决算为5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0%,增加的部分主要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经费。

2、卫生健康支付

年初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6%,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比例下降,决算数据较预算有所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我单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81万元,减少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我单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我单位未产生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比上年增加3.96万元,增长73.04%。由于我中心严格按照江政办发【2015】96号文件精神,用于老工伤人员管理支出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2万元,用于召开2020年全市工伤保险工作总结会。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永州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审核、稽核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手续,并拨付相关待遇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各项数据的收集、汇总及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负责与全县工伤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财务核算统一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财务室、参保登记室、待遇核发服务室、基金稽核室。

(三)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4人。核定车辆编制0台,实有公务用车0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5万元,占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收到财政资金55.5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元,合计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5万元,项目支出0元;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55.55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基本支出结余 0元,项目支出结余 0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参保力度不大,只是为一些危险系数高的职工参保,没有全员参保,应保尽保,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难以维护未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2、逐年征缴扩面,参保单位和职工剧增,业务量大,单位编制少、服务比达到1:8000,远超省里规定的1:1500。单位正式职工少,业务经办岗位要求多,导致业务经办靠聘请编外人员操作现象,基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面对工伤保险责任重、挑战大、要求高的现状,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提升:

1、加强经办机构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党史教育、思想作风教育、业务政策学习、警示教育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整体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2、推进扩面征缴工作。争取把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企业、事务所和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多部门联合加强稽核执法,督促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参保,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确保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90%以上。

3、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宣传培训,特别是职业病的防治和安全生产的预防培训工作,全方位组织,全覆盖宣传,全身心服务,全面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意识和工伤预防意识,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附件: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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