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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德治、法治、自治,助推乡村治理新格局
  • 发布时间:2022-10-28 10:18
  • 来源: 县民政局
  • 作者: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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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方式,使乡村治理呈现了新的格局。

一约四会,展现德治新风采。(一约:即村(居)规民约,四会:即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禁赌毒会)。以“一约四会”为抓手,不断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使乡风文明有了具体形态。一是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通过宣传动员、征求意见、“四议两公开”等方式,引导广大村民参与村规民约和“四会”制度的制定修改,从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尊老爱幼、邻里和谐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让村民自己成为“文明新风”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二是充分宣传“一约四会”。通过设立“村规民约宣传栏”“文化墙”等具体形式,对“一约四会”具体内容进行宣传展示,并通过屋场会、村村响、微信群等把村规民约传到家家户户。三是遵守执行“一约四会”。通过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奖惩机制,实行积分管理和差异化惩戒,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不断宣传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凝聚文明共识。目前,全县319个村(社区)均已实现了村(居)规民约修订率100%,上墙公示率100%,“四会”组织成立率100%,实现了村民思想道德水平与基层治理同步提升,形成了“德治教化”助推乡风文明的良好局面。

多元普法,打造法治新局面。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全民普法学法意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多元转变。一是做到宣传思路有转变。按照农村、社区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提供什么法律的普法思路,细化普法内容、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将普法由“套餐式”向“点餐式”转变,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做到宣传范围全覆盖。创新开展“上好一堂政策法治课、写好一封致群众法治信、赠送一套法治书、发送好一条法律条文、建立一村一宣传栏、坚持一天一广播、落实一路口一标语、参加一次月例会”等“八个一”活动,联户党员干部逐一上门向农户发放法律法规小册子、宣传折页等法治宣传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三是做到宣传内容多领域。深入开展普法“八进”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内容涵盖农村常用的交通、婚姻家庭、女童保护、预防家暴、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群众成为全方位的“法律明白人”。截至目前,全县建有“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永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

民主议事,开创自治新途径。以民主议事为目标,不断丰富民主议事协商途径,让群众成为乡村公共事务的参与主体、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一是全县319个村(社区)实现了村(居)民议事会的组建,并成立了1624个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民理事会。二是在“村务监督月例会”的基础上,创新执行“乡村振兴民主议事月例会”制度。每月组织村支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议事委员会成员、小组长、党员和群众代表、驻村工作队及乡镇联村领导,开展“七议”(一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二议村级“三资”管理、三议产业发展、四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五议乡风文明建设、六议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七议社情民意事宜)。通过群众参与、民主决议的方式,引导农民群众从“当配角”向“唱主角”转变,变“村里事”为“自己事”,变“干部干,群众看”为“大家一起干”。民主议事的广泛推行,在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唤醒群众主体意识、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建设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扎实的成效。目前,“乡村振兴民主议事月例会”制度已在全县319个村(社区)中铺开,形成长效机制。

“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的方式,使群众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是推进乡风文明和基层治理的良好举措,为江华乡村振兴建设打开了新局面。


一审:聂燕娟 

二审:刘桂銮 

三审:何玲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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