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部署,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2021年4至12月对全县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正式启动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结合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际,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明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深度净化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环境,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整治内容共包括五类: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方案》要求,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4月10日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2020年6月1日-2021年3月31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县医保、公安、卫健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方案,抽查复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近期,将组建医保、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检查队伍,开展省级飞行检查。根据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及相关线索排查的情况,抽查部分定点医药机构。
日常生活中,市民如果发现涉嫌骗保行为,可通过投诉举报反映。除可以进入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也可通过县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746-2311135或信函方式举报。举报情况经查属实的,可获得相应奖励,奖励资金最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