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江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 发布时间:2019-08-15 17:33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作者:黄诗杨
  • 字体【      】

    8月15日上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省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2017年9月,被告人奉某念竞得“猫仔捉鼠”山场的承包权,但并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也未缴纳租金。2017年11月6日,奉某念在未与该山场原承包人陈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纠集他人对该山场上原承包人陈某的果树进行肆意砍伐。陈某报警后,奉某念等人仍不听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员的劝阻,至11月12日将该山场上陈某的果树全部砍完。经鉴定,陈某被砍伐的果树价值25万余元。此外,奉某念还伙同他人实施了破坏选举、多次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标准。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奉某念、奉某海、奉某彪三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四年、三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财产损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